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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学院关于做好2023 年春季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3-04-21 08:56   审核人:

 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学位点、研究生导师、第一临床学院2023 届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关于 2023 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第一临床学院2023 年春季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要求

预答由各学位点、教研室具体实施。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后,方可进行预答辩,具体要求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辩管理办法》(遵医校办发〔20229 ) (附件 1) 。

预答辩截止时间:2023 5 17  日前

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程序和要求

生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和预答辩后,方可向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科提交正式答辩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答辩时间安排

论文答辩截止时间:2023 5 24 日前。

对于能按时完成的,不得向学位分委员会及校学位委员会提出学位予申请,自动推迟申请答辩和学位授予。

2.答辩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要求

体要求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遵医校办20229 )(附件 1) 。

3.研究生导师应对学位论文完成形式检查和质量把关,并在《答辩申请表》中“是否同意答辩”处签署意见。

4.研究生导师、教研室应对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并在《遵义医科大学研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附件2) 中签署审查意见。

5.答辩申请提交材料清单

(1) 答辩秘书提交材料(请于答辩前至少一周报送至第一临床 院研究生科)

①预答辩工作总结电子版

②《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地点报送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附件 3) ;

③《遵义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情况记表》(第一临床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下载中心下载,对应学术活动记录本填写) 电子版及相应照片电子版 (每人至少一张) 。

特别说明:各学科、教研室如需张贴答辩通知海报纸质版,须在贴前到附院宣传部备案,经附院宣传部批准后方可张贴,未经批准自行张贴的,附院宣传部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2) 研究生提交材料(请于答辩前至少一周提交至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科,秘书材料提交后,研究生方可提交材料)

①《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两份(答辩手册内) ;

②《遵义医科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纸质版 (附2,签字盖章) ;

③《答辩申请表》一式两(答辩手册内) ;

④在校期间获得的专利、成果等扫描件(第一署名) ;

⑤答辩表决票(答辩手册内)一式五份;

⑥《遵义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导师指导研究生过程记录表》质版(第一临床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下载中心下载) ;

⑦学术活动记录本(学科教研室在目录后签署审核意见) 。

、督导工作

为确保我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第一临床学院对下属各学位点场次不低于总答辩场次的 30%。此外,学校将随机抽查答辩场次,抽查场比例占总答辩场次的15%

四、院答辩后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1.抽审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2023 5 31  日前完成。

2.评审工作要

(1)评审范围:第一临床学院所有申请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学位均在抽查范围内,评审比例为 100%

(2)评审内容

评审重点是学位论文答辩后的修改完善情况。所有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根据盲审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逐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对盲审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存在议的,需充分说明未修改的理由。相关修改情况和理由填写至《答后修改论文情况说明表》(附件4) ,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学 位论文答辩后抽检。相关修改情况和理由用清单方式详细列出。

(3)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应将修改完善后的学位论文及《答辩后修改论文情况说明表》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过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再次评审,每份论文由两位专家评审,评审专 家应为答辩委员会委员,导师不得评审自己学生的学位论文。评审家应审学位论文是否根据盲审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评审意见书》(附件5) ,对论做出评审结果。

(4) 答辩后评审结果将提交至遵义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不合格”论文,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在半年或一年内修改学位论文,重新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决议,并将结果上报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3.送材料要求

(1) 报送材料清单

①《研究生学位论文答后评审意见书》(附件5) 纸质版;

②《研究生论文督导抽查结果统计表》(附件6) 电子版。

(2) 报送时间

请各学科答辩秘书于截止时间前将报送材料提交至第一临床研究生科。

(3)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后论文评审结果的学科或个人,视为放弃本轮学位申请。

4.学位授予后国家、省级教育主管、校内等部门抽检的结果,学校将予以及时通报。对在抽检评价有“不合格”等级的学位论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研究生院答辩后学位论文抽审材料提交

1.提交材料时间安排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3 5 31  

2.提交材料清单

(1)盲审专家评阅意见书复印件各1 (全日制研究生 2 位专 家评阅见,同等学力申硕人员3 位专家评阅意见) ;

(2)《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里的答辩记录(其中包 括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复印件1

 

(3)研究生根据盲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修改意见进

行逐项修改的说明 (附件4) (前面 1 2 3 项简装订成一册) ;

(4)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的纸制版研究生学位论文1 (按盲审 要求隐去导师和个人信)

特别说明:研究生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至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科,具体抽检名单待研究生院确定后另行通知。

答辩后提交材料(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至第一临床学院研生科)

1.究生提交材料

(1)答辩后提交材料档案袋 (具体内容及形式见附件中答辩后提交材料档案袋内) ;


(2)学位论文 PDF 电子版 (学位论文独创申明、学位论文版权授权书一页必须扫描本人和导师手写签字) ;

(3)各类评优评奖申报表 (准备一个档案袋装好,档案袋封面上学号、姓名、专业) 。

2.答辩秘书提交材料

(1)答辩现场照片电子版 (要求清晰、完整地反映答辩现场,每名学生至少一张照片,答辩委员会及学生合照) ;

(2)《研究生答辩结果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 (附件7) ;

(3)答辩分数统计表电子版 (附件 8) ;

(4)答辩工作总结电子版 (包括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建议)

 

 

  

             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科 

               2023 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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